一、借款人条件 借款人应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满足我行信用评级准入要求; 2、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借款人及其控股和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发展前景良好; 3、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具有标的资产合法、独立、完整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其中对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可不要求借款人具有项目的所有权、处置权; 5、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6、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7、借款人不属于特定反洗钱监控名单(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者要求执行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范围; 8、我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标的资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2、符合我行信贷政策; 3、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清晰; 4、在贷款存续期内,具有合法、稳定、持续的经营现金收入; 5、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6、我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