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延安市银行业协会官网 ! 本网站已支持IPv6
企业邮箱   |    收藏网站   |    设为首页
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动态 行业动态 文明服务 自律维权 教育培训 影像展播 信贷集市
您的位置: 首页 >> 自律维权 >> 消保之窗 >>
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3-05-06 08:43:11】    浏览次数:【187】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延安市保险行业协会、延安市银行业协会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大力普及金融知识,不断提振消费信心

各会员单位应立足主责主业,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集中围绕“提振消费信心”

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帮助消费者更好了解金融常识,熟悉金融产品,识别金融风险,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不断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促进金融消费提质增效。

二、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各会员单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消费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和处理流程。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消费投诉渠道,实现“让语音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确保消费投诉及时接收、顺畅流转、高效处理。应当严格落实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防止消费投诉在不同部门间相互推诿,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在收到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的投诉时,应当对照研判,快速响应,第一时问做好沟通及处理工作,防止引发群体上访或负面舆情。

三、完善矛盾处理机制,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各会员单位应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配套机制,积极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对于收到的消费投诉,在充分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主动向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做到能调尽调;对于消费者主动提出调解的,应当予以积极配合。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应用调解权限动态授予、异地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机制,保证调解结案率。调解成功的,应当及时全面履行调解协议。

四、加强从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各会员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盲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持续完善规范业务流程,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积极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体验活动,融合线上线下渠道,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创新金融服务措施,增强金融消费体验,保障老弱人群公平享受金融服务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化、细致化、人性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下一条信息: 延安市银行业2023年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