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重点农业产业贷款 |
产品类别
| 流贷+固定资产贷款 |
申请方式
| 线下网点
|
适用对象
| 大中型企业 |
产品简介及特点
| 指我行向大中型企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现代化项目、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等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贷款。 |
准入条件
|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财务制度规范;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期限应覆盖贷款期限。 (二)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环保政策和长安银行信贷政策,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在金融机构发生过不良贷款,未发生过恶意欠息欠贷、挪用贷款资金等不良行为; (三)信用状况良好。经我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四)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原则上生产经营三年(含)以上的,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 (五)在长安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借款人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长安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项目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制度规定; (二)符合国家土地、规划、环保等政策; (三)按规定履行了建设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四)重点农业产业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比例标准,对商业平衡能力差或借款人综合现金流较弱的项目,应适当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 (五)项目有明确的还款来源,贷款期内项目自身现金流及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能够保证按时、足额归还我行贷款本息;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以PPP模式运营的项目办理重点农业产业贷款,应符合我行PPP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七)长安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
| 贷款额度 | 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借款人实际需求、借款人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项目风险状况、还款资金等因素合理确定。 |
| 贷款期限 | 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周转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含)。对于贷款期限超过10年的,应按照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等手续。 |
| 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状况、风险缓释措施及当地同业价格水平,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合理定价。 |
| 担保要求 | 重点农业产业贷款执行总行相关贷款担保管理规定 |
| 还款方式 | 重点农业产业贷款还款方式应符合监管有关要求,一般采用按月或按季还息。 |
| 申请资料 | 借款人向长安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除长安银行授信业务需提交的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项目基本资料; (二)执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复同意;执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已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核准批复或备案通知; (三)借款人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及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五)借款人近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告,经营期不满3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提供控股股东的相应财务报告; (六)有担保要求的,需提供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七)对于已开工项目,应提供项目开工所必需的各类文件、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的说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
| 办理时间 | 按照我行审查审批时间执行 |
| 受理网点及电话 | 延安分行辖属分支机构1380911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