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委托贷款 |
产品类别
| 基础产品 |
申请方式
| 委托人、借款人共同向受托人(我行分支机构)申请。 |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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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贷款业务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我行不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信用社等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作为委托人。 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委托贷款的具有贷款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禁止法人单位以委托贷款形式向自然人发放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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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及特点
|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我行获准授权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各分支机构)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 |
准入条件
| 委托人与借款人自主确立借贷关系,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合规。 |
贷款额度
| 由委托人确定。 |
贷款期限
| 由委托人确定。 |
贷款利率
| 利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商定;我行收取手续费。 |
担保要求
|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约定,我行可协助落实。 |
还款方式
|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约定,我行协助收回。 |
申请资料
| 委托贷款协议、委托人及借款人资质文件、资金来源及用途声明等。 |
办理流程
|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意向 -> 向我行申请 -> 审核协议及合规性 -> 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 发放贷款 -> 贷后协助 -> 到期协助收回。 |
办理时间
| 手续相对标准,办理较快。最快2天即可放款 |
受理网点及电话
| 西安银行延安分行辖域网点 李楠 09118801306 吴霜 09118801331 高艳 09118801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