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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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对公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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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线下柜面/客户经理上门受理(按实际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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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适用于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的境内并购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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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及特点
| 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并购贷款支持已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并购方企业,为维持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受让或者认购目标企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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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 (一)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六)借款人不得为我行预警黑名单客户,我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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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额度 | 境内并购贷款(包括并购银团)在并购交易价款中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对于符合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的项目,控股型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80%。 |
| 贷款期限 | 一般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符合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的控股型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 |
| 贷款利率 | 按照LPR加减点定价,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担保方式等综合确定 |
| 担保要求 | 按照并购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措施 |
| 还款方式 | 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方式(可根据并购后企业整合进度及现金流情况,设置一定宽限期)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 申请资料 | 根据我行贷款类型不同,借款人向我行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基础材料,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
| 办理流程 | 客户申请 → 授信调查 → 审查审批 → 合同签订 → 放款 → 贷后管理 |
| 办理时间 | 视客户资料完整性及审批流程,一般3-10个工作日(按实际) |
| 受理网点及电话 | 中国光大银行延安分行 0911-8011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