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并购双方的基本资料 并购双方(指并购方和被并购方,下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并购双方的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变更登记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征信查询授权书、信息查询授权书等。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或属于需批准经营的特殊行业的,还应有相应的批准证书或许可证。上述资料需年检的,应有最新年检证明。 2.并购双方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3.并购双方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到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说明并购双方企业类型、注册资金、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机构设置和人事结构、历史沿革、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的相关资料。 5.说明并购双方的产品特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分销网络的资料。 6.并购方未来3-5年的重大投资计划。 7.并购方若为专门子公司,应一并提供上述资料。 二、出售方的基本资料(如需) 出售方基本资料可参考第一部分并购双方的基本资料。 三、涉及并购交易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部门对并购交易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如需要)。并购交易在有权部门的批准手续尚未完成的,申请贷款时可暂不提供,但应提供办理进展情况说明。 2.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购涉及资产的评估报告,被并购方出让资产的产权证明、有经营特许权的经营许可证等。 3.涉及并购交易的有关文件,包括并购方案、合同或协议、原有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并购的决议原件及相关公告等。 四、能证明并购方投融资能力的有关材料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现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及构成情况。 2.拟用于并购交易的非债务性资金的筹资方案和出资证明等。 3.并购方用于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包含固定收益类工具的,该工具的权属证明(如有)、与该工具估值有关的资料等。 4.并购交易的其他资金来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